舞台灯光使用之黄金三法则

时间: 2021-01-15 07:28:47来源: 无锡安赫莱斯科技有限公司(AHLights)
  舞台灯光能让观众有更好的观演体验,毫无疑问,舞台灯光对于演出有着非常巨大的作用。要让灯位配合好演出,就必须对各个常用灯位有更深入的了解。
  A、面光
  光线从正面投射于台前表演区,照射演员面部的灯位为面光。它可以取得普遍的亮度,消除画面中容易产生的“死角”,还可以调整光比,增大或减小反差,以示均衡的作用,避免局部曝光不足。因此面光只能作为基本照明、基本色调,在舞台上不担当主要的任务,不能成为主光和塑造形象的工具。


  B、侧低位面光(挑台光)
  挑台光一般设置在观众席二层的前端,可以增加舞台正面的整体亮度,用泛光灯可以将舞台以及接近舞台的观众席部分照亮。
  挑台光可以为电视转播以及会议新闻的报道提供辅助照明,光线从两侧及低位正面投射于舞台表演区,是对“面光”的补充。
  C、耳光(台外侧光)
  光线从侧面投向舞台表演区的灯位,分别称之为左、右耳光。用以加强人物和景物的立体感,形成前侧面的照明效果,产生塑型效果。如果与暗部的光比适当地配合,则又可取得丰足、有力的造型作用。
  人的视角对侧面光的变化朂灵敏,侧光是人物和景受光面的主光,造型的重要工具;以造型为主,照明为辅,为了达到垂直照明,横向不少于2个灯。
  两排以上光色相同的耳光同时投射,位置高的灯通常以投射远光区为主,位置低的灯通常以投射近光区为主。

  耳光灯可明装亦可置于耳光室,耳光室应不妨碍观众通行且不遮挡边座观众视线,灯具光轴经台框边沿延伸至表演区的水平投影与舞台中轴线所形成的水平夹角应不大于45°,使边座观众能看到台口的侧边框,同时不影响台口扬声器传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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